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生转换专业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浏览:3251次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学生转换专业的规定

 

为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及积极性,因材施教,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转换专业是指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后,从一个专业调换到另一个专业修读的行为。

第二条  转换专业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一)应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

(二)应有利于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

(三)应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由学院统一

组织和安排

(四)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换一次专业。

第三条  学院一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换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或对某学科有特殊爱好,转换专业后有利于发挥专长的;

(二)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但在原专业学习成绩原则上须达到良好。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四条  转换专业只能在同类型招生的学生中进行,不同类型(如艺术类与其它类)的学生不能跨类型转换专业。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处分及以上者不能申请转换专业,进入二年级学习后不再转换专业。

第五条  转换专业在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一年级第一学期第十二周,教务部确定可调入的专业及调入指标并张榜公布。各专业调入指标应不超过当届各专业在校生数量的10%-20%,每年视情况而定。

(二)学生本人在相关信息公布后的一周内向教务部提出转换专业申请,填写《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转换专业申请表》,经班主任和所在教学系主任同意后,到所在教学系到报名,各教学系汇总后统一上报到教务部,经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参加转换专业考试。考试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方案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后实施。

学生转换专业报名时可填报考试科目相同的1个专业志愿。申请转专业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25%。

(三)学生在第十四周末参加转换专业考试。申请转入经济、管理、工学类专业者,考试科目为英语、微积分;申请转入法学、文学类专业者,考试科目为英语、大学语文。

(四)学院根据学生转换专业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在校已修读课程成绩综合评分,择优选拔。学生转换专业的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的三周左右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在考试结束的四周左右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综合分数=高考加权分×40%+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30%+转换专业考试总成绩×30%。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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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加权分、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分别由招生就业办、教务部在考试前一周张榜公布;转换专业考试总成绩由教务部在考试后一周内张榜公布。

(五)学院根据学生综合分数在所申请转入的专业中的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学生在接到转换专业通知后一周内向教务部确认自己的转换志愿,并办理相关手续,一周内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凡办理了相关转专业手续的学生自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班学习。

第六条  成绩管理

学生当学期(指一年级第一学期)仍按原计划上课和考试。对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如转换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未修或课程要求达不到转入专业要求的,必须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补修或重修。补修或重修的课程到教务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转专业所有环节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负责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从2018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